房东赶房客不成 反被近百年前法条套牢

2017-08-15 15:22   来源:未知   作者:juwai

        一对想到西班牙开展新生活的夫妇,希望租客及早搬出,然后将屋放盘卖得好价钱。但当法庭援引有92年历史的法例,判访客能“终身享受低租”时,这对夫妇才如梦初醒。

        2001年,David和Sheila申请了买房出租(buy-to-rent)按揭,从邻居好友Colin Gregory购得他位于Peacehaven,East Sussex的一个一厅三房单位,价格143,000英鎊。David和Sheila觉得还贷压力很大,于是将该房租回给Colin Gregory。可以说,Gregory从来就没有离开过该单位。

        这个状态持续到三年前(2016年),David和Sheila决定卖房:他们急需现金,房价业已升至31万英镑,卖掉后正好可以用来买Brighton County Court另一处物业。但前房主、现租客Colin Gregory反对这个如意算盘,双方只有诉诸法律。Gregory表示,当初自己卖房,之所以定价“低于市价”,是因为自己能永远住在这里。David和Sheila反驳说,在租赁合同上根本没有条款写明这一点。

        David和Sheila以为法律能保障他们,事实上法条却向对方倾斜。依照《1925物权法(1925 Property Act)》,未来90年内,Gregory有权以800英镑低租继续住该单位。律师还援引了1948年的案例“班尼斯特对薄班尼斯特(Bannister v Bannister)”,法庭曾判该案中一名女士能“终身免租金”住在涉案的物业中,皆因她将单位卖给其亲弟时的价格低于市价。

        法官表示,Gregory应获得一份长达90年的租约,月租金最高800镑。此外,David和Sheila应“补偿”11,000镑给Gregory。就算有人接手该单位,买家也要遵守这一租约,即“愿意以低廉租金,继续租给Gregory先生”。法庭还剥夺了David和Sheila上诉的权力。
房东赶房客不成 反被近百年前法条套牢
        David的58岁爸爸对英国媒体说,“律师说我们赢定了,于是我们上庭时满怀信心,结果居然是这样。对方恐怕是赚翻了吧⋯⋯法庭上引用的、让我们付出巨大代价的法例,根本没有人听说过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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